四川日报网消息 (记者 严芳)近日,成都市青羊区某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刘某,涉嫌拐卖一初生婴儿被依法刑拘。8月23日,18岁的张小兰(化名)来到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分局金沙派出所报案称,自己于8月16日在该社区卫生服务站产下一名男婴,因系非婚生子,当时想将婴儿送教福利院哺养。
该服务站工作人员刘某得知后,主动提出帮其将婴儿送到福利院。但事后小兰发现婴儿并未被送往福利院,向她追问儿子去向时,刘某却拒绝透露婴儿下落,并声称若要其归还男婴,小兰必须交25000元现金。
时间紧迫,案情层层上报后,成都警方立即展开寻找工作。此时,距婴儿被抱走已有一周时间,办案民警初步分析婴儿很可能已被转卖,而眼下抱走婴儿的服务站工作人员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。
24日早晨6时,民警在金沙世纪小区将嫌疑人刘某挡获,在大量证据面前,刘某最终交代了已将婴儿以4000元的价格卖与内江市隆昌县石碾镇曾某。案侦民警带着小兰立即奔赴隆昌县,当他们于下午3时到达石碾镇曾某家时,发现曾某并未在家,只有7天大的婴儿也不知去向,这让母亲小兰魂不守舍。
“婴儿被转卖的次数越多,找回的难度就越大。”民警立即联系当地警方,共同寻找曾某的下落,于当天下午在石隆镇的一个玻璃厂将曾某抓获,曾某交待婴儿被寄养在其兄家中。当晚22时许,婴儿在出生7天后与母亲团聚。此时,距离小兰报案仅23个小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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